揮發分是煤炭分類的主要指標,根據揮發分可以大致判斷煤的變質程度。此外,根據煤的揮發分和焦渣特征可初步判斷煤的加工利用性質和熱值的高低。因此,測定煤的揮發分在工業應用上和煤質研究方面都有重要意義。
1、測定原理
煤的揮發分測定是把煤樣放在隔絕空氣的容器中,在一定的高溫條件下加熱一定時間,煤中分解出來的液體和氣體產物減去煤中所含的水分,即為揮發分,剩下的焦渣為不揮發物。煤的揮發分不是煤中固有的物質,而是特定條件下受熱分解的產物,應稱為煤的揮發分產率。
煤的揮發分測定是一種規范性很強的試驗,其結果受加熱溫度,加熱時間,所用坩堝的大小、形狀、材質及坩堝蓋的密封程度等影響。改變任何一種試驗條件,都會對測定結果帶來影響。
揮發分測定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高溫爐的熱電偶和毫伏計要定期校正。
②定期測量高溫爐的恒溫區,坩堝必須放在恒溫區內。
③每次試驗最好放同樣數目的坩堝,以保證坩堝及其支架的熱容量基本一致。
④坩堝與蓋必須配合嚴密。
⑤試樣放入爐內,要保證爐溫在3min內升到(900±10)℃,全部試驗過程中,爐溫不應超過(900±10)℃。
2、方法提要
稱取一定量的空氣干燥煤樣,放在帶蓋的瓷坩堝中,在(900±10)℃下,隔絕空氣加熱7min,以減少的質量占煤樣質量的百分數,減去該煤樣的水分含量作為煤樣的揮發分。
3、測定步驟
①在預先于900℃溫度下灼燒至質量恒定的帶瓷坩堝中,稱取粒度小于02㎜的空氣干燥煤樣,然后輕輕振動坩堝,使煤樣攤平,蓋上蓋,放在坩堝架上。
②將馬弗爐預先加熱至920℃左右。打開爐門,迅速將放有坩堝的架子送入恒溫區,立即關上爐門并計時,準確加熱7min.坩堝及架子放入后,要求爐溫在3min內恢復至(900±10)℃,此后保持在(900±10)℃,否則此次試驗作廢。加熱時間包括溫度恢復時間在內。
③從爐中取出坩堝,放在空氣中冷卻5min左右,移入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稱量。
4、焦渣特征分類
測定揮發分所得焦渣的特征,按下列規定加以區分。
(1)粉狀
全部是粉末,沒有相互黏著的顆粒。
(2)黏著
用手指輕碰即成粉末或基本上是粉末,其中較大的團塊輕輕一碰即成粉末。
(3)弱粘結
用手指輕壓即成小塊。
(4)不熔隔粘結
以手指用力壓才裂成小塊,焦渣上表面無光澤,下表面稍有銀白色光澤。
(5)不膨脹熔隔粘結
焦渣形成扁平的塊,煤粒的界線不易分清,焦渣上表面有明顯銀白色金屬光澤,下表面銀白色光澤更明顯。
(6)微膨脹熔融粘結
用手指壓不碎,焦渣的上、下表面均由銀白色金屬光澤,但焦渣表面具有較小的膨脹泡。
(7)膨脹熔融粘結
焦渣上、下表面均由銀白色金屬光澤,明顯膨脹,但高度不超過15mm。
(8)強膨脹熔融粘結
焦渣上、下表面均有銀白色金屬光澤,焦渣高度大于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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