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煤漿穩定性的測定方法
一、術語和定義
⑴水煤漿動態穩定性 水煤漿在振蕩一定時間后保持其物性均勻的一種性質。
⑵水煤漿靜態穩定性 水煤漿在放置一定時間后保持其物性均勻的一種性質。
二、測定原理
⒈動態穩定性
將一定量均勻的水煤漿試樣置于容器中,在規定條件下振蕩一定時間后,將容器垂直倒置8min,稱量容器內的殘留物質量,以水煤漿的殘留物占水煤漿試樣的質量百分比表示水煤漿的動態穩定性。
⒉靜態穩定性
將一定量均勻的水煤漿試樣置于容器中,在規定條件下靜置7d后,將容器垂直倒置8min,稱量容器內的殘留物質量,以水煤漿的殘留物占水煤漿試樣的質量百分比表示水煤漿的靜態穩定性。
三、試驗室條件及儀器設備
⒈試驗室條件
水煤漿穩定性試驗可在18~28℃的室溫下進行。試驗期間,試驗室溫度盡量保持恒定,溫度變化不應超過3℃。
⒉儀器設備
⑴振蕩機 往復式振蕩機,振幅(40±2)㎜,頻率(240±20)min-1,頂盤長42㎝,寬30㎝,帶有計時器并能連續振蕩6h以上。
⑵工業天平 最大稱量1000g,感量0.1g。
⑶小圓形塑料瓶(試樣瓶或接受瓶) 高壓聚乙烯,容量180ml,高約14㎝,小口,瓶內壁光滑。
⑷大圓形塑料瓶(試樣瓶或接受瓶) 高壓聚乙烯,容量500ml,高約11㎝,大口,瓶內壁光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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